起初,剧影联动还是比较个例的现象,直到进入IP时代,它才得以广泛出现,因为影视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在前IP时代,电视媒体风光无限,影视文化的生产总体上是供不应求的状态,创作者决定了用户可以看些什么,创作固然顾虑到市场需求,但更多体现的是创作者的趣味、取向和追求。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后,视频网站崛起,电视开机率不断降低,用户从传统媒体转移到互联网媒体,影视行业进入了供给过量的状态,内容生产者需想方设法夺取用户日渐稀缺的注意力资源。日前,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指出,近年来,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、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、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微短剧,因其制作成本低、内容轻量化、传播分众化等特征,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独特艺术形式、业务模式、传播方式的新兴网络文艺样态。其中,对思想性、创新性、艺术性、文化性达到较高水准的网络微短剧,需加大扶持力度,在网络剧片的内容审核、发行许可证发放、资金扶持、评奖评优、文艺阅评、算法推荐等方面予以支持。